译文
一张宝弓号落雁,又配百支金花箭。
针(zhen)药虽痛苦常能忍耐,最难承受是穷愁无数。
云霓纷纷簇集忽离忽合,很快知道事情乖(guai)戾难成。
元丰六年十一月初一,赵郡苏辙记。
(孟子)说:“可以。”
鱼是我所(suo)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du)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er)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fa)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ta)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看看自己没有讨人喜欢的馨香美,白白承受了清风吹沐(mu)。
透过珠帘,看窗外一叶飘零;掀起珠帘,看帘外萧条的景(jing)象。月光照到画楼使人感到寒意;秋风吹起了帘幕,触景怀人,不能不勾起往事的回忆。
春已归去,谁最忧愁痛苦?那些首航的鸿雁,沉落在荒僻的边土。梁间的栖燕没有故主,杜鹃悲切的蹄声里,荒宫废苑迎来昏暮。那珍贵的玉树长埋泥土,那金铜仙人的承露盘中,盛满如泪的清露。在他被迁走离开咸阳时,不忍远离二频频回顾。那令人哀伤的黄昏时分,怎样才能捱得过去!
飘落遍地的红花,被雨水淋过,像是美人双颊上的胭脂在和着泪水流淌。花儿和怜花人相互留恋,如醉如痴,什么时候才能再重逢呢?人生从来就是令人怨恨的事情太多,就像那东逝的江水,不休不止,永无尽头。
不知在明镜之中,是何处的秋霜落在了我的头上?秋浦的田舍老翁,为捕鱼而睡在水上的船中。
楼台深处,富贵人家还在轻歌曼舞,那轻轻的歌声和管乐声还不时地弥散于醉人的夜色中。夜已经很深了,挂着秋千的庭院已是一片寂静。
我虽然工于写词作赋,可是没有任何经济效益,估计去山林隐居的日子也不远了。不如把诗书典籍全卖了,和你一起隐居算了。 园中的水塘如沧江涌来,假山是开采的碣石堆成。风儿吹折了绿笋,枝枝下垂;雨儿催肥了红梅,朵朵绽开。
我不能随你去,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昨儿晚上我在松边喝醉了,醉眼迷蒙,把松树看成了人,就问他:“我醉得怎么样啊?”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回首往昔,那曾经的风流繁华恍然如梦,只剩下斜晖脉脉流水悠悠,一切俱已消逝,令人无限感伤。
注释
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谓秦王残杀成性,以刀锯杀人,以鼎镬烹人。
⑶流莺:鸣声婉转的黄莺。
⑨曛(xūn):日落时的余光。
⑵攻:建造。
放夜:古代京城禁止夜行,惟正月十五夜弛禁,市民可欢乐通宵,称作“放夜”。
⑺知其故,指弃宫访道之故。
12.清浊无所失:意为诸事处置得宜。
⑵游:诗人对流放的婉转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