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石头城
飞腾的水珠散发彩色霞光,水沫在巨石上沸腾。
遥念祖国原野上已经久绝农桑。
你应该知道,妻子的真情容易得到,妓女的心思却难以触摸猜透。西北的神州还没有收复,男子汉应该有收复故土的豪情壮志,切不要为了红粉知已而轻易地流下几行(xing)男儿泪。
我和你今夜不用睡觉了,在晨钟响动之前,总算还是春天吧。
春草还没有长绿,我的两鬓已成银丝,苍老得太快。我们离别得太久,慢慢一切伤痛都会渐渐被时光忘去。可不知是谁,让我朝思暮想,年年岁岁的团圆夜,这种感受,只有你和我心中明白。
月榭旁有一丛经雨的花朵,散发出阵阵余香仍有雨珠滴落。映霜的残烛牵动相思,为什么偏有风帘阻隔。
而东西两侧又有两座高桥,如同空中彩虹一般。
绫罗的衣服虽已穿坏,但以前的余情尚在,令我缅怀留恋。可是不知旅行在外的游子,是谁让他把初衷改变。一春以来,因(yin)为离愁别恨而满怀愁怨,也懒得抚筝调弦。还有那两行因闲愁而伤心的眼泪,滴落在那宝筝的面前。
林中落叶飘零(ling),野地空旷寂寥,独行无绪,唯有闲坐,细数着那空中的点点萤光。
青午时在边城使性放狂,
人要有才能并不难,要使自己的才能施展(zhan)出来实在不容易。可惜啊,贾谊虽然能够做帝王的辅佐之臣,却未能施展自己的才能。 君子要想达成长远的目标,就一定要等待时机;要想成就伟大的功业,就一定要能够忍耐。古代的贤能之士,都有建功立业的才能,但有些人最终未能施展其才能的万分之一的原因,未必都是当时君王的过错,也有可能是他们自己造成的。 我看贾谊的议论,照他所说的规划目标,即使夏、商、周三代的成就又怎能超过他呢?遇到像汉文帝这样的明君,尚且因未能尽才而郁郁死去,照这样说来,如果天下没有尧、舜那样的圣君,就终身不能有所作为了吗?孔子是圣人,曾周游天下,只要不是极端无道的国家,他都想勉力扶助,希望终有一天能实践他的政治主张。将到楚国时,先派冉有去接洽,再派子夏去联络。君子要想得到国君的重用,就是这样的殷切。孟子离开齐国时,在昼地住了三夜才出走,还说: “齐宣王大概会召见我的。”君子不忍心别离他的国君,感情是这样的深厚。公孙丑向孟子问道:“先生为什么不高兴?”孟子回答:“当今世界上(治国平天下的人才),除了我还有谁呢?我为什么要不高兴?”君子爱惜自己是这样的无微不至。如果做到了这样,还是得不到施展,那么就应当明白世上果真已没有一个可以共图大业的君主了,也就可以没有遗憾了。像贾谊这样的人,不是汉文帝不重用他,而是贾谊不能利用汉文帝来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啊! 周勃曾亲手持着皇帝的印玺献给汉文帝,灌婴曾联合数十万兵力,决定过吕、刘两家胜败的命运,他们又都是汉高祖的旧部,他们这种君臣遇合的深厚情分,哪里只是父子骨肉之间的感情所能比拟的呢?贾谊不过是洛阳的一个青年,要想使汉文帝在一朝一夕之间,就完全抛弃旧有的规章制度,采用他的新主张,也太困难了。作为贾谊这样的人,应该上面取得皇帝的信任,下面取得大臣的支持,对于周勃、灌婴之类的大臣,要从容地、逐渐地和他们加深交往,使得天子不疑虑,大臣不猜忌,这样以后,整个国家就会按自己的主张去治理了。不出十年,就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怎么能在顷刻之间就突然对人痛哭起来呢?看他路过湘江时作赋凭吊屈原,郁结烦闷,心绪不宁,表露出退隐的思想。此后,终因经常感伤哭泣,以至于早死,这也真是个不善于身处逆境的人。谋划一次没有被采用,怎么知道就永远不再被采用呢?不知道默默地等待形势的变化,而自我摧残到如此地步。唉,贾谊真是志向远大而气量狭小,才力有余而见识不足。 古人有出类拔萃的才能,必然会不合时宜而招致困境,因此没有英明智慧、不受蒙蔽(bi)的君主,就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古人和今人都称道苻坚能从草野平民之中起用了王猛,在很短时间内全部斥去了原来的大臣而与王猛商讨军国大事。苻坚那样一个平常之辈,竟能占据了半个中国,这道理就在于此吧。我很惋惜贾谊的抱负未能施展,所以对此加以详尽的评论。同时也要使君主明白:如果得到了像贾谊这样的臣子,就应当了解这类人有孤高不群的性格,一旦不被重用,就会忧伤颓废,不能重新振(zhen)作起来。像贾谊这种人,也应该有节制地发泄自己的情感呀,谨慎的对待自己的立身处世啊!
注释
23.其子欲诉诸官:那人的儿子想要到官府告状。
134、谢:告诉。
2 日暮:傍晚;天色晚。
(42)微闾:医巫闾山,古人认为神仙所居。
⑷瓢:葫芦,古人诗文中习称为瓢,通常拿来盛茶酒的。弃:一作“弄”。樽:又作“尊”,似壶而口大,盛酒器。句中以酒的绿色代替酒字。
〔13〕高第: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给事中: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常在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应对等事。因执事在殿中,故名。魏或加官,或为正官。晋以后为正官。隋开皇六年(586),于吏部置给事郎。唐属门下省。元以后废门下省,而留给事中。明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之违失、章奏封还一权。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明史·职官三》言其职责为:“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
(33)迁路: 迁徙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