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在歌姬居住的街巷里,有摆放着丹青画屏的绣房。幸运的是那里住着我的意中人,值得我细细地追求寻访。与她们依偎,享受这风流的生活,才是我平生最大的欢乐。青春不过是片刻时间,我宁愿把(ba)功名,换成手中浅浅的一杯酒和耳畔低徊婉转的歌唱。
昨晚不知院外(wai)什么地方,传来一阵阵悲凉的歌声(sheng)。不知道是花儿的灵魂,还是那鸟儿的精灵?
我想辞去官职丢弃符节,拿起竹篙自己动手撑船。
登上山中采蘼芜,下山偶遇前时夫。
午睡醒来,听到莺儿美妙的鸣叫声,却又唤起了我的春愁。这莺儿却在哪里呢?是在绿杨影里,是在海棠亭畔,还是在红(hong)杏梢头?
生在天地之间如同过客啊,功业未成总效验空空。
我也是一个布(bu)衣之士,胸怀(huai)报国忧民之情。
战鼓四起犹如雪海浪涌,三军呐喊阴山发出共鸣。
白粉敷面黛黑画眉,再把一层香脂涂(tu)上。
我怀疑春风吹不到这荒远的天涯,
烟雾笼罩着树林,柳树垂着嫩黄的细枝;春风吹起花朵的根蒂,连红梅也在不断(duan)凋零。
虽然被贬为下臣放逐到南方,心中还是惦念着北方的英明的君王,
注释
[89]“转眄”句:转眼顾盼之间流露出奕奕神采。流精,形容目光流转而有光彩。
⑸犊(dú):小牛,这里指牛群。
⑷行人:出行人。此处指自己。
(9)无征不信:语出《礼记》:“无征不信,不信民不从。”征,同“证”,证明。[1]
霞外:天外。
7.质:人质。古代两国交往,各派世子或宗室子弟留居对方作为保证,叫“质”或“质子”。
26.“叹黄犬”句:《史记·李斯列传》有云:“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翻译:二世二年(前208)七月,李斯被判处五种刑罚,最后判在咸阳街市上腰斩。李斯从狱中被押解出来时,跟他的次子走在一起。他回头对次子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同上蔡东门外去打兔子,可哪里还有机会啊!”于是父子二人相对痛哭,三族的人都被处死了。吟: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