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你我一路相连的青山共沐风雨,同顶一轮明月又何曾身处两地呢?
君不见汉时的柏梁台,魏时的铜雀楼都早已灰飞烟灭,难道有谁还能够听到古时候的清音管乐?其四
只有在(zai)笛声《折杨柳》曲中才能想象到春光,而(er)现实中从来就没有见过春天。
一只离群孤雁,不想饮水,不肯进食,只是低飞哀叫,思念追寻它的同伴。
放眼中原,满目疮痍,河山不复繁荣如旧,周颐情结大伤。
双雁生死相许的深情连上天也嫉妒,殉情的大雁决不会和莺儿燕子一般,死后化为一抔尘土。
约我登上彩云高台,高揖双手拜卫叔卿。
隐隐的犬吠声夹杂在淙淙的流水声中,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天台士陈庭学君,会写诗。他由中书左司掾,屡次随从大将北征,颇有功劳,升任四川都指挥司照磨,从水路到了成都。成都,是四川的要地,扬雄、司马相如、诸葛亮等名人住(zhu)过的地方。入川后,凡是英雄俊(jun)杰争战攻取、驻扎戍守的遗迹,诗人文土游览登临、饮酒射投、赋诗咏诗、歌唱呼啸的处所,庭学没有不去(qu)游历观览的。他既经游览,就必定写诗抒发感受,来记写那景物时世的变迁。于是他的诗歌愈加工妙。过了三年,庭学依照惯例辞官归家,在京城和我会遇。他的精神更加饱满,言谈愈发宏壮,志向意趣益加高远,这大概是因为在川蜀山水中得到了很多的助益吧。
我曾经评论义帝;称他是天下的贤君。仅仅是派遣沛公入关而不派遣项羽,在稠人广众之中识别卿子冠军、并且提拔他做上将军这两件事,若不是贤明之君能做到这些吗?项羽既然假托君王之命杀死了卿子冠军,义帝必然不能容忍。因此,不是项羽谋杀义帝,就是义帝杀了项羽,这用不着智者指点就可知道了。范增当初劝项梁拥立义帝,诸侯因此而服从;中途谋杀义帝,必不是范增的主意;其实岂但不是他的主意;他必然力争而却没有被接受。不采用他的忠告而杀死他所拥立之人,项羽怀疑范增,一定是从这时就开始了。在项羽杀卿子冠军之时,项羽和范增并肩侍奉义帝,还没有确定君臣之身份,如果替范增考虑,有能力诛杀项羽就杀了他,不能杀他就离开他,岂不是毅然决然的男子汉吗?范增年龄已经七十岁,意见相合就留下来,意见不合就离开他,不在这个时候弄清去、留的分寸,却想依靠项羽而成就功名,浅陋啊!即使这样,范增还是被汉高祖所畏惧。范增不离去,项羽就不会灭亡。唉,范增也是人中的豪杰呀!
驾驭着白马向西北驰去,马上佩带着金色的马具。有人问他是谁家的孩子,边塞的好男儿游侠骑士。
河边芦苇密稠稠,早晨露水未全收。 意中之人在何处?就在水边那一头。
注释
烟袅:云烟缭绕。袅,形容烟之状态。
〔1〕吴:吴县,今已撤销并入江苏苏州市,为吴中区。长洲:明代县名,后并入吴县。明朝二县均属苏州府管辖。
⒂柏心味苦,故曰苦心。柏叶有香气,故曰香叶。这两句也含有身世之感。
159.朱明:指太阳。
涿鹿:在今河北省涿鹿县南。
使君:指赵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