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东谿公幽居
凿开混沌得乌金,藏蓄阳和意最深。爝火燃回春浩浩,洪炉照破夜沉沉。鼎彝元赖生成力,铁石犹存死后心。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
大厦元非一木支,欲将独力拄倾危。痴儿不了公家事,男子要为天下奇。当日奸谀皆胆落,平生忠义只心知。端能饱吃新州饭,在处江山足护持。
绿杨日暮风袅袅。婵娟玉貌二八馀,自怜颜色花不如。
杀气凝不流,风悲日彩寒。浮埃起四远,游子弥不欢。依然宿扶风,沽酒聊自宽。寸心亦未理,长铗谁能弹。主人就我饮,对我还慨叹。便泣数行泪,因歌行路难。十五役边地,三四讨楼兰。连年不解甲,积日无所餐。将军降匈奴,国使没桑干。去时三十万,独自还长安。不信沙场苦,君看刀箭瘢。乡亲悉零落,冢墓亦摧残。仰攀青松枝,恸绝伤心肝。禽兽悲不去,路旁谁忍看。幸逢休明代,寰宇静波澜。老马思伏枥,长鸣力已殚。少年兴运会,何事发悲端。天子初封禅,贤良刷羽翰。三边悉如此,否泰亦须观。
故枥思疲马,故窠思迷禽。浮云蔽我乡,踯躅游子吟。 游子悲久滞,浮云郁东岑。客堂无丝桐,落叶如秋霖。 艰哉远游子,所以悲滞淫。一为浮云词,愤塞谁能禁。 驰归百年内,唯愿展所钦。胡为不归欤,坐使年病侵。 未老霜绕鬓,非狂火烧心。太行何难哉,北斗不可斟。 夜静星河出,耿耿辰与参。佳人夐青天,尺素重于金。 泬寥群动异,眇默诸境森。苔衣上闲阶,蟋蟀催寒砧。 立身计几误,道险无容针。三年不还家,万里遗锦衾。 梦魂无重阻,离忧罔古今。胡为不归欤,辜负匣中琴。 腰下是何物,牵缠旷登寻。朝与名山期,夕宿楚水阴。 楚水殊演漾,名山窅岖嵚。客从洞庭来,婉娈潇湘深。 橘柚在南国,鸿雁遗秋音。下有碧草洲,上有青橘林。 引烛窥洞穴,凌波睥天琛。蒲荷影参差,凫鹤雏淋涔。 浩歌惜芳杜,散发轻华簪。胡为不归欤,泪下沾衣襟。 鸢飞戾霄汉,蝼蚁制鳣鱏。赫赫大圣朝,日月光照临。 圣主虽启迪,奇人分湮沈。层城登云韶,王府锵球琳。 鹿鸣志丰草,况复虞人箴。
悲来乎,悲来乎。主人有酒且莫斟,听我一曲悲来吟。悲来不吟还不笑,天下无人知我心。君有数斗酒,我有三尺琴。琴鸣酒乐两相得,一杯不啻千钧金。悲来乎,悲来乎。天虽长,地虽久,金玉满堂应不守。富贵百年能几何,死生一度人皆有。孤猿坐啼坟上月,且须一尽杯中酒。悲来乎,悲来乎。凤凰不至河无图,微子去之箕子奴。汉帝不忆李将军,楚王放却屈大夫。悲来乎,悲来乎。秦家李斯早追悔,虚名拨向身之外。范子何曾爱五湖,功成名遂身自退。剑是一夫用,书能知姓名。惠施不肯干万乘,卜式未必穷一经。还须黑头取方伯,莫谩白首为儒生。
来日一身,携粮负薪。道长食尽,苦口焦唇。今日醉饱,乐过千春。仙人相存,诱我远学。海凌三山,陆憩五岳。乘龙天飞,目瞻两角。授以神药,金丹满握。蟪蛄蒙恩,深愧短促。思填东海,强衔一木。道重天地,轩师广成。蝉翼九五,以求长生。下士大笑,如苍蝇声。
耆老遮归路,壶浆满别筵。甘棠无一树,那得泪潸然。税重多贫户,农饥足旱田。唯留一湖水,与汝救凶年。
玉树春归日,金宫乐事多。后庭朝未入,轻辇夜相过。笑出花间语,娇来竹下歌。莫教明月去,留着醉嫦娥。
"节变寒初尽,时和气已春。繁云先合寸,膏雨自依旬。
销魂时候。正落花成阵,可人分手。纵临别、重订佳期,恐软语无凭,盛欢难又。雨外春山,会人意、与眉交皱。望行舟渐隐,恨杀当年,手栽杨柳。别离事,人生常有。底何须,为着成个消瘦。但若是下情长,便海角天涯,等是相守。潮水西流,肯寄我、鲤鱼双否。倘明岁、来游灯市,为侬沽酒。
怅望梅花驿,凝情杜若洲。香云低处有高楼,可惜高楼不近木兰舟。缄素双鱼远,题红片叶秋。欲凭江水寄离愁,江已东流那肯更西流。
壁上红旗飘落照,西风漫卷孤城。保安人物一时新。洞中开宴会,招待出牢人。纤笔一枝谁与似?三千毛瑟精兵。阵图开向陇山东。昨天文小姐,今日武将军。
门隔花深梦旧游。夕阳无语燕归愁。玉纤香动小帘钩。 落絮无声春堕泪,行云有影月含羞。东风临夜冷于秋。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时看小于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