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身穿粗衣情自乐,经常贫困心安处。
殷纣已受妲己迷惑,劝谏之言又有何用?
天道不说话,而万物却能(neng)顺利生(sheng)长,年年有所收成,这是为什么呢?那是由于掌握四时、五行的(de)天官们使风雨调畅的结果。皇帝不说话,而人民和睦相亲,四方万国(guo)安宁,这是为什么呢?那是由于三公商讨了治国纲要,六卿职责分明,伸张了皇帝的教化的结果。所以我们知道,国君在上清闲安逸,臣子(zi)在下勤于王事(shi),这就是效法天道。古代的贤相名臣善于治理国家的,从皋陶、夔到房玄龄、魏征,是屈指可数的。这些人不但有德行,而且都勤劳不懈。早起晚睡为国君效力,连卿大夫都是如此,何况宰相呢!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xiao)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zhi)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别后半年未收到你的信,思肠为你断作千百寸,每一寸都系结着万千的愁,每一个愁结都揪着我的心。相见的机会是那样难得,悔不该就那样轻易地离分,又是去年一样梨花白如雪,登楼看花更伤春。
这庙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荒草茂盛几乎把路掩盖,台阶上落下的灰尘很厚,所以,鸟爪子的印迹深深。
已经明白他顾不上过来,是自己太过急切想要见到他。
二月已经过去三月来到,渐渐老去的人遇到春天还能有几次?
泉水从石壁上潺潺流过,秋夜的露珠凝聚在草根上。
我在游览九仙山时,听到了当地儿歌《陌上花》。乡亲们说:吴越王钱假的妻子每年春天一定回到临安,钱王派人送信给王妃说:“田间小路上鲜花盛开,你可迟些回来。”吴人将这些话编成歌儿,所含情思婉转动人,使人听了心神凄然,然而它的歌词比较粗俗、浅陋,因此给它换掉,而成以下三首诗。田间小路上的花儿开了,蝴蝶在花丛中飞呀飞,江山还没有更改呀,往昔的主人早已更替。
注释
7.摛(chī)锦:似锦缎展开。形容云雾缭绕的山峦色彩不一。
[16]容与:悠然安闲貌。阳林:地名。
⑹溪上:一作“谷口”。
⑵乙丑岁:金章宗泰和五年(公元1205年),以天干地支纪年为乙丑年,当时元好问年仅十六岁。
⑸烽戍:烽火台和守边营垒。古代边疆告警,以烽燧为号,白天举烟为“燧”,夜晚举火为“烽”。戍,一本作“火”。断:中断联系。
⑤靥(yè):脸上的酒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