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晋(jin)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 宫(gong)之奇劝阻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外围,虢国灭亡了,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话说‘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没了,牙齿就会寒冷’,就如(ru)同虞、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 虞公说:“晋国,与我国同宗,难道会加害我们吗?”宫之奇回答说:“泰伯、虞仲是大王(wang)的长子和次子,泰伯不听从父命,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劳,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现在虢国都要灭掉,对虞国还爱什么呢?再说晋献公爱虞,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桓、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才这样做的吗?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还要加害于(yu)他们,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 虞公说:“我的祭品丰盛清洁,神必(bi)然保佑我。”宫之奇回答说:“我听说,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里说:‘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又说:‘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说:‘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灵也就不享用了。神灵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晋国消灭虞国,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他说:“虞国的灭亡,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晋灭掉虢国,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乘机突然发动进攻,灭掉了虞国,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记载说“晋国人捉住了虞公。”这是归罪于虞公,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
大禹尽力成其圣功,降临省视天下四方。
情郎一去如流水,她却半掩着房门盼人归。情郎就像飘忽不定的云,如何寻得到他的踪迹呢?一直等到黄昏,又是一弯新月挂在天边,月不圆人也难团圆。
这有易国的放牧者,又在哪里遇到女子?
“丰盛的酒席还未撤去,舞女和乐队就罗列登场。
五十年的光阴,真好比翻一下手掌,连年战乱烽烟弥漫,朝政昏暗无常。
身旁有平头奴子摇着扇子,炎热的五月就如同十月清秋一样凉爽。
胡人还未消灭,鬓边已呈秋霜,感伤的眼泪白白地淌流。这一生谁能预料,原想一心一意抗敌在天山,如今却一辈子老死于沧洲!
侯嬴甘愿以身命报答信陵君知遇之恩,七十岁老人别无所求。
草木由青变衰,我来到剑阁之外,为兵戈阻断,在江边渐渐老去。
八月边地回鹘士兵拉弓射箭,雁群为之惊飞四散哀鸣连连。
如果对国家有利,我将不顾生死。难道能因为有祸就躲避、有福就上前迎受吗?
山有的远些有的近些,路有的横向有的斜向,青布酒旗那边有家小酒铺,可以打一些酒来。城里的桃花李花把风雨当做折磨,一派愁苦,最明媚的春色,正在溪头一片荠菜花中盛开。
山坡田野间草木茂盛,稻田里的水色与天光相辉映。天空中烟雨蒙蒙,杜鹃声声啼叫,大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注释
姥(mǔ):老妇人。
143.吴获迄古:吴获,获,当为“伯”。吴伯,吴太伯。迄,当为“逃”。古,古公亶父。《史记·周本纪》载:“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吴太伯世家》说:“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太伯卒,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前文叙说弟象杀兄舜,故此问兄太伯让弟季历、又传位弟仲雍事。
(79)弼(必bì)、棐(匪fěi)都是辅助的意思。匡——纠正。
⑦湘瑟(sè):湘灵鼓瑟,即湘水女神鼓瑟传情。屈原《楚辞·远游》:“使湘灵鼓瑟兮,令海若舞冯夷。”注:“湘灵,舜妃,溺于湘水,为湘夫人。”此典原是说让传说中的湘水之神弹奏瑟,后借喻为美妙动人的艺术作品或高雅的艺术境界,唐诗中又用以表现悲思。秦箫:杜甫《郑驸马池台喜遇郑广文同饮》: “重对秦箫发,俱过阮宅来。”传说秦穆公时,有一个名叫箫只(亦作萧史)的人很会吹箫。箫声能引来白鹤、孔雀,翔集中庭。穆公的女儿弄玉爱上了箫只。穆公便把女儿嫁给了他。箫只教弄玉吹箫,能引来凤凰。穆公为他们修建凤台。箫只夫妇居台上数年不下。后一道跨凤,双双飞去。
[60]要:同“邀”,约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