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到了晋朝建立,我蒙受着清明的政治教化。先前有名叫逵的太守,察举臣为(wei)孝廉,后来又有名叫荣的刺史推举臣为优秀人才。臣因为供奉赡养祖母的事无人承担,辞谢不接受任命。朝廷又特地下了诏书,任命我为郎中,不久又蒙受国家恩命,任命我为太子的侍从。我凭借卑微低贱的身份,担当侍奉太子的职务,这实在不是我杀身所能报答朝廷的。我将以上苦衷上表报告,加以推辞不去就职。但是诏书急切严峻,责备我怠慢不敬。郡县长官催促我立刻上路;州县的长官登门督促,比流星坠落还要急迫。我很想奉旨为皇上奔走效劳,但祖母刘氏的病却一天比一天重;想要姑且顺从自己的私情,但报告申诉不被允许。我是进退两难,十分狼狈。
我心中立下比海还深的誓愿,
闽县(今福建福州市)人林纾(字琴南,当时是孝廉,清明时对举人的称呼)六七岁的时候,跟随老师读书。老师非常贫困,做饭没有米。林纾知道后,急忙回家,用袜子装米,装满了,背着送给老师。老师生气了,说这是他偷来的,推辞不接受。林纾回来后告诉了母亲,母亲笑着说:“你这份心意固然是好的,但是这样的方式(袜子装米)难道是学生赠送老师礼物的礼节吗?”随即让人准备,林纾携带着一石米送到私塾,老师于是接受了。
女子和男子的故事始于一次邂逅,因为这样的机会,有幸成为他的妻室。虽然与丈夫感情很好,但毕竟是新妇,在丈夫家中仍不免有诫惧之心。但她还是决定尽力扮演好她在家庭中的角色,她愿意成为男方家族的一员,获得正式地位。整顿好仪表去主管厨中飨客的菜肴,并主持冬秋的祭祀。夜晚来临,重重门户次第关(guan)闭,她进入了自己和丈夫的新房。她很贤惠地把枕席清扫干净,并用狄香为丈夫熏鞋。之后解衣就寝,按规定的样式为丈夫整顿床铺。出嫁之后,再不能像以往那样任性,天上的仙女仪态端庄,她要以仙女为师,并像天老辅助黄帝那样,辅助自己的丈夫,做好家里的事。遇到了满意的夫君,如此幸福,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欢乐,一辈子也忘不了和丈夫共度的时光。
周穆王将征伐犬戎,祭公谋父劝阻说:“不行。先王显示德(de)行而不炫耀武力。兵力是储存起来到一定时候动用的,一动用就使人畏惧;炫耀武力就会滥用,滥用就不能使人畏惧。所以周文公的《诗经·周颂·时迈》说:‘将兵器好好收藏,将弓箭(jian)藏在皮囊;我们君王寻求美德,施予这华夏之邦。君王定能保持天命久长。’先王对于百姓,努力端正他们的德行,使他们的性情更加宽厚;扩大他们的财源,改进他们的工具;指明利害的方向,用礼法整顿他们,使他们追求利益而避免祸害,怀念恩德而畏惧威力,所以能保证周王室世代相承,日益壮大。
康公遵从非礼的殉葬作法,陷入父皇陷阱,我想揭竿而起讨伐那昏庸的秦康公。
不知道五柳先生是什么地方的人,也不清楚他的姓字。因为住宅旁边有五棵柳树,就把这个作为号了。他安安静静,很少说话(hua),也不羡慕荣华利禄。他喜欢读书,不在一字一句的解释上过分深究;每当对书中的内容有所领会的时候,就会高兴得连饭也忘了吃。他生性喜爱喝酒,家里穷经常没有酒喝。亲戚朋友知道他这种境况,有时摆了酒席叫他去喝。他去喝酒就喝个尽兴,希望一定喝醉;喝醉了就回家,竟然说走就走。简陋的居室里空空荡荡,遮挡不住严寒和烈日,粗布短衣上打满了补丁,盛饭的篮子和饮水的水瓢里经常是空的,可是他还是安然自得。常常写文章来自娱自乐,也稍微透露出他的志趣。他从不把得失放在心上,从此过完自己的一生。 赞语说:黔娄的妻子曾经说过:“不为贫贱而忧愁,不热衷于发财做官。这话大概说的是五柳先生这一类的人吧?一边喝酒一边作诗,因为自己抱定的志向而感到无比的快乐。不知道他是无怀氏时代的人呢?还是葛天氏时代的人呢?
身边的紫骝马的嘶叫隆隆,落花纷纷飞去。见此美景,骚人踟蹰,愁肠空断。
湖岸的风翻起晚浪,舟外的雪飘落灯前。
烟雾笼罩着树林,柳树垂着嫩黄的细枝;春风吹起花朵的根蒂,连红梅也在不断凋零。
绿色的叶子、青色的花萼映衬着红彤彤的花朵,伴随着我和你慢慢登上了金碧辉煌的楼阁。
文王孝敬顺祖宗,祖宗神灵无所怨(yuan),祖宗神灵无所痛。示范嫡妻作典型,示范兄弟也相同,治理家国都亨通。
夕阳看似无情,其实最有情,
爱妻从远方的来信很久都没有收到了,我得不到家人音讯,只有在睡梦里才能回到家乡以解乡愁。可是中宵醒后,恍然发觉离别已(yi)是悠悠数年,顾望四周,只有空荡荡的床榻和寂寥凄寒的秋夜相对,不由得心生凄凉。
注释
忽蒙白日回景光:骤然间受到皇帝的恩遇。蒙:受。白日:指皇帝。回:返照。景光:日光。比喻皇帝的恩遇。
(38)夫:语气词,放在句首,表示将发议论。
②自顾影:对自己的孤独表示怜异之意。
⑽三军:泛指全军。阴山: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24〕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元丰七年(1094)十月二十六日,苏轼作《书韩魏公黄州诗后》云:“而轼亦公(即韩琦)之门人,谪居于黄五年,治东坡,筑雪堂,盖将老焉,则亦黄人也。于是相与摹公之诗而刻之石,以为黄人无穷之思。”黄人,即黄州人。
⑵朝歌屠叟:指吕尚(即吕望、姜太公)。《战国策·秦策三》:“臣(范雎)闻始时吕尚之遇文王也,身为渔父而钓于渭阳之滨耳。”又《秦策五》:“太公望,齐之逐夫,朝歌之废屠。”《韩诗外传》卷七:“吕望行年五十,卖食棘津,年七十屠于朝歌,九十乃为天子师,则遇文王也。”又《韩诗外传》:“太公望……屠牛朝歌,赁于棘津,钓于磻溪,文王举而用之,封于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