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商鞅抛弃了(liao)礼义和仁义恩惠,一心只想兼并天下;他的新法推行了两年,秦(qin)国的风俗日益败坏。所以秦国的人,家中富有的,儿子(zi)长大成人就与父母分家,家庭贫穷的,儿子长大以后就到富人家中当上门女婿;儿子借农具给父亲,脸上就显(xian)出给父亲恩德的表情,婆母前来拿簸箕扫帚,儿媳立即口出恶言;儿媳抱着怀中吃奶的婴儿,就与公爹姘居鬼混,媳妇和婆婆关系不好,就公开争吵。他们只知道慈爱儿子,贪求财利,这与禽兽已(yi)经没有多少差别了。然而由于齐心并且抓住了时机,还声称要拔取六国,兼并天下。秦的功业虽然成了,目的也达到了,但是最终仍不知要返回到讲廉耻节操、仁义道德的正轨上来。信奉兼并的法则,追求进攻的事业,使天下风俗大败;人多的压迫人少的,狡诈的人欺侮老实的人,胆大的凌辱怯弱的人,年轻人侵犯老年人,其社会混乱达到极点。因此,高祖皇帝负起挽救天下的大任,威望震服全国,天下人追从他的德行。过去还属于秦的东西,今日已转归汉朝所有了。然而秦朝遗留的残余风俗并未加以改变。如今世人追求奢侈,竞相攀比,对此朝廷却没有制定法度,致使人们抛弃礼义,丢掉廉耻,一天比一天严重,可以说是每月都有不同,每年都在变化。人们在做某件事之前,并不考虑(lv)它是否应该做,而只考虑能不能获取利益。今天最严重的发展到杀害自己的父亲和兄弟了。盗贼敢于割断窗帘门帘进入内室,甚至偷走高祖、惠帝两庙的器具,还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大都市抢劫官吏,夺取钱财。有的伪造文书取走官粟近十万担,敛取民赋六百余万钱,乘坐驿车周游郡国。这些人不行道义到了不可复加的地(di)步。而朝廷大臣只把郡县地方官员不在规定期限内向朝廷上交统计文书作为重大问题,对于风俗的恶化,世风的败坏,却熟视无睹,没有引起警觉,反而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事。至于用移风易俗的方法,使天下人痛改前非按正道行事,这绝不是庸俗的官吏可以做到的。庸俗的官吏只能做一些文书工作,根本就不懂治国的大体。陛下又(you)不自己考虑这个问题,我私下为陛下感到痛惜。
京城大道上空丝雨纷纷,它像酥油般细密而滋润,远望草色依稀连成一片,近看时却显得稀疏零星。
毛茸茸的小黄鸟,栖息在那山丘旁。哪里是怕徒步走,只怕不能走到底。让他吃饱又喝足,教他通情又达理。叫那随从的副车,让他做上拉他走。
上阕:夜晚,(我)留宿在寒冷的长江边,江景凄寒,伫立江边,(我)思潮翻滚,不禁仰天长啸。(这啸声)搅起冲天巨浪,携着卷地的狂风,把江水举得很高很高,江上的小屋都被冲翻了。就连潜藏在江底的鱼龙神怪都惊得跳出水来。
我在南山下种植豆子,地里野草茂盛豆苗豌稀。
泰山的南面,汶河向西流去;泰山的北面,济水向东流去。南面山谷的水都流入汶水,北面山谷的水都流入济水。处在那阳谷和阴谷南北分界处的,是古代春秋时期齐国所筑长城的遗址。最高的日观峰,在古长城以南十五里。
早稻初生,似一块巨大的绿色地毯,上面铺满厚厚的丝绒线头;蒲叶披风,像少女身上飘曳的罗带群幅。一幅格调清新的山水画图展现眼前,诗人不由发出对西湖风光的赞美。春色如此秀丽,作者不愿离开杭州回京,有一半因素就是舍不得这风景如画的西湖。
仰看房梁,燕雀为患;
远处郁郁葱葱的树林尽头,有耸立的高山。近处竹林围绕的屋舍边,有长满衰草的小池塘,蝉鸣缭乱。空中不时有白色的小鸟飞过,塘中红色的荷花散发幽香。
夜已阑,月满西楼,深院锁着寂寞的梧桐,秋虫低吟一曲惆怅。你凝视摇红的烛影,不觉睡去,白日所思夜入梦来:“丁巳重阳三日,梦亡妇淡妆素服,执手哽咽……临别有云:‘衔恨愿为天上月,年年犹得向郎圆’。”思念在梦中哽咽着,片片碎了,飞落似春尽溪畔散落的桃花,而爱却如大漠孤坟上的青草,至死都坚持着葱茏之色!你叹,“瞬息浮生,薄命如斯,低徊怎忘?”。你忆,“锈榻闲时,并吹红雨;雕栏曲处,同倚斜阳”。你悲,“梦好难留,诗残莫续,赢得更深哭一场”。风轻云淡,月华如水,今夕何夕?纵有红巾翠袖,谁又能拭你腮边之。
早知相思如此的在心中牵绊,不如当初就不要相识。
啊,男子汉看重的是救济天下,怎么能仅仅照顾自身!
漂亮孩子逗人怜,扎着小小羊角辫。才只几天没见面,忽戴冠帽已成年。
从前,共工与颛顼争夺部落天帝之位,(共工在大战中惨败)(共工)愤怒地用头撞击不周山,支撑着天的柱子折断了,拴系着大地的绳索也断了。(所以)天向西北方向倾斜,所以日月、星辰都向西北方向移动了;大地的东南角塌陷了,所以江河积水泥沙都朝东南角流去了。
破晓的号角替代残夜漏声,孤灯将要燃尽掉落碎芯花。
注释
(3)不道:岂不知道。
⑦筌:捕鱼竹器名。《庄子·外物》道:“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又道:“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得鱼忘筌”是“得意忘言”的比喻,说明言论是表达玄理的手段,目的既达,手段就不需要了。
89.接径:道路相连。
④檀:檀色,近赭的红色,屡见《花间集》,如张泌《生查子》“檀画荔枝红”,表示这个颜色最为明白。这口红只圆圆地涂在唇中间,故曰“点”。李珣《浣溪沙》“翠钿檀注助容光”,“注”亦“点”也。又称“檀的”。杜牧《寄沣州张舍人笛》“檀的染时痕半月”,写形状犹为明白。
⑸斯人:指谢尚。
15 之:代词,指代狐尾
⑦白鸟:白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