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周代王朝共公治民,厉王君主为何发怒?
自从我写过怀念你的诗,伴着我的名子你也被人知道。
十二岁开始学弹筝,套在手指上的银甲一直没脱下来。
楚国的威势雄壮烜赫,上天的功德万古彪炳。
叛将康楚元、张嘉延非法弄兵,窃取荆州(zhou)。北落星的光彩明亮闪耀,战争胜利在望;南征(zheng)猛将密集如云,气势如雷。靠近天的长剑像闪电一样地挥动,直斩长鲸,劈开海水。我看到楼船这样壮阔,就像王浚当年率领军队从三(san)蜀东下,直取吴国,接受了吴军的投降的景象。扬兵开战,虎旗张扬,杀声震天,江中顿时白浪翻滚,犹如银屋。指挥的将军身居玉帐之内,在河魁星的方位设置军帐。紫髯若戟,头冠崔嵬,十分威武雄壮。天子驾临,细柳营开,细柳治军严谨,纪律严明。才知道灞上的队伍,就像孩子们在做游戏,很容易受到敌人的袭击。羌笛横吹《阿亸回》曲子,月光笼罩下的戍楼中吹起《落梅》。将军舞起长剑,壮士呼声震天。军队得胜庆功,演奏献凯之曲时,功臣的画像能被画在未央宫的麒麟台上。
只因为怜惜这像团扇的明月,一直不眠长吟到天色大亮。
窗外,花儿自由自在地轻轻飞舞,恰似梦境,雨淅淅沥沥的下着,漫无边际地飘洒着,就像愁绪飞扬。再看那缀着珠宝的帘子正随意悬挂在小小银钩之上。
与儿时的旧友分别了四十年,在此之间(jian)的杳无音信令我们都感到茫然失落。一别四十年,时间是(shi)这样久,谁能想到在某地能重新会合?他乡遇故知,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同样没有想到,久别重逢,乍逢又别!现在我不去赞美桃花秀丽的如锦缎一般,却反而憎恶柳絮比棉花还要白。我恼怒剑南的春色无赖,是因为它冒犯了我这个愁人;而它之所以冒犯了我,是由于我和朋友后会无期,离怀难遣。
诸葛亮亲自在田地中耕种,喜爱吟唱《梁父吟》,他身高八尺,常常把(ba)自己和管仲、乐毅相(xiang)比,当时人们都不承认这件事。只有博陵的崔州平,颍川(河南禹州)的徐庶与诸葛亮关系甚好,说确实是这样。 适逢先帝刘备驻扎在新野。徐庶拜见刘备,刘备很器重他,徐庶对刘备说:“诸葛孔明这个人,是人间卧伏着的龙啊,将军可愿意见他?”刘备说:“您和他一起来吧。”徐庶说:“这个人只能你去他那里拜访,不可以委屈他,召他上门来,将军你应该屈尊亲自去拜访他”。 因此先帝就去隆中拜访诸葛亮,总共去了三次,才见到诸葛亮。于是刘备叫旁边的人退下,说:“汉室的统治崩溃,奸邪的臣子盗用政令,皇上蒙受风尘遭难出奔。我不能衡量自己的德行能否服人,估计自己的力量能否胜任,想要为天下人伸张大义,然而我才智与谋略短浅,就因此失败,弄到今天这个局面。但是我的志向到现在还没有罢休,您认为该采取怎样的办法呢?” 诸葛亮回答道:“自董卓独掌大权以来,各(ge)地豪杰同时起兵,占据州、郡的人数不胜数。曹操与袁绍相比,声望少之又少,然而曹操最终之所以能打败袁绍,凭借弱小的力量战胜强大的原因,不仅依靠的是天时好,而且也是人的谋划得当。现在曹操已拥有百万大军,挟持皇帝来号令诸侯,这确实不能与他争强。孙权占据江东,已经历三世了,地势险要,民众归附,又任用了有才能的人,孙权这方面只可以把他作为外援,但是不可谋取他。荆州北靠汉水、沔水,一直到南海的物资都能得到,东面和吴郡、会稽郡相连,西边和巴郡、蜀郡相通,这是大家都要争夺的地方,但是它的主人却没有能力守住它,这大概是天拿它用来资助将军的,将军你可有占领它的意思呢?益州地势险要,有广阔肥沃的土地,自然条件优越,高祖凭借它建立了帝业。刘璋昏庸懦弱,张鲁在北面占据汉中,那里人民殷实富裕,物产丰富,刘璋却不知道爱惜,有才能的人都渴望得到贤明的君主。将军既是皇室的后代,而且声望很高,闻名天下,广泛地罗致英雄,思慕贤才,如饥似渴,如果能占据荆、益两州,守住险要的地方,和西边的各个民族和好,又安抚南边的少数民族,对外联合孙权,对内革新政治;一旦天下形势发生了变化,就派一员上将率领荆州的军队直指中原一带,将军您亲自率领益州的军队从秦川出击,老百姓谁敢不用竹篮盛着饭食,用壶装着酒来欢迎将军您呢?如果真能这样做,那么称霸的事业就可以成功,汉室天下就可以复兴了。” 刘备说:“好!”从此与诸葛亮的关系一天天亲密起来。关羽、张飞等人不高兴了,刘备劝解他们说:“我有了孔明,就像鱼得到水一样。希望你们不要再说什么了。”关羽、张飞于是不再说什么了。
云霓越聚越多忽离忽合,五光十色上下飘浮荡漾。
(孟子)说:“使人民安定才能称王,没有人可以抵御他。”
莫学那自恃勇武游侠儿,自鸣不凡地把骏马夸耀。牵马饮水渡过了那大河,水寒刺骨秋风如剑如刀。
雄鹰不与那些燕雀同群,原本自古以来就是这般。
注释
268. 北乡(xiàng):是“乡北”的倒装,意即面向北方。乡:同“向”。晋鄙军驻地邺在大梁北边,故侯生说“北向”。
17.见:谒见,拜见。
124.惟浇在户,何求于嫂:浇,人名,寒浞的儿子。嫂:浇的嫂子女歧。王逸《章句》:“言浇无义,淫佚其嫂,往至其户,佯有所求,因与行淫乱也。”
38.犹......之与......也:好像.......同.....相比。固定用法。
(60)重(chóng)得罪:再加一重罪。
29. 得: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