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江柳
天与化工知。赐得衣裳总是绯。每向华堂深处见,怜伊。两个心肠一片儿。自小便相随。绮席歌筵不暂离。苦恨人人分拆破,东西。怎得成双似旧时。
新腔一唱双金斗,正霜落,分柑手。已是红窗人倦绣,春词裁烛,夜香温被,怕减银壶漏。吴天雁晓云飞后,百感情怀顿疏酒。彩扇何时翻翠袖,歌边拌取,醉魂和梦,化作梅花瘦。
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 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
残灯无焰影幢幢,此夕闻君谪九江。 垂死病中惊坐起,暗风吹雨入寒窗。
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雨洗东坡月色清,市人行尽野人行。莫嫌荦确坡头路,自爱铿然曳杖声。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岭水争分路转迷,桄榔椰叶暗蛮溪。愁冲毒雾逢蛇草,畏落沙虫避燕泥。五月畲田收火米,三更津吏报潮鸡。不堪肠断思乡处,红槿花中越鸟啼。
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思念故乡,郁郁累累。欲归家无人,欲渡河无船。心思不能言,肠中车轮转。
弄梅骑竹嬉游日。门户初相识。未能羞涩但娇痴。却立风前散发衬凝脂。近来瞥见都无语。但觉双眉聚。不知何日始工愁。记取那回花下一低头。
妾本崇台女,扬蛾入丹阙。自倚颜如花,宁知有凋歇。一辞玉阶下,去若朝云末。每忆邯郸城,深宫梦秋月。君王不可见,惆怅至明发。
长安若问江南事,说道风光在水西。"
沙河塘上旧游嬉。卢郎年少时。一声长笛月中吹。和云和雁飞。惊物换,叹星移。相看两鬓丝。断肠吴苑草凄凄。倚楼人未归。
南来不作楚臣悲,重入修门自有期。为报春风汨罗道,莫将波浪枉明时。
礼殷其本,乐执其中。圣皇永慕,天地幽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