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尚书》说:“罪行轻重有可疑时,宁可从轻处置;功劳大小有疑处,宁可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的(de)人,宁可犯执法失误的过失。”唉!这句话完全表现出忠厚之意。可以赏也可以不赏时,赏就过于仁慈了;可以罚也可以不罚时,罚就超出义法了。过于仁慈,还不失为一个君子;超出义法,就流为残忍了。所以,仁慈可以超过,义法是不可超过的。古人奖赏不用爵位和俸禄,刑罚不用刀锯。用爵位、俸禄行赏,只对能得到爵位、俸禄的人起作用,不能影响不能得到爵位和俸禄的人。用刀锯作刑具,只对受这种刑的人起作用,对不受这种刑的人不起作用。古代君主知道天(tian)下的善行是赏不完的,不能都用爵位俸禄来奖赏;也知道天下的罪恶是罚不完的,不能都用刀锯来制裁(cai)。所以当赏罚有疑问时,就以仁爱之心对待。用君子长者的宽厚仁慈对待天下人,使天下人都相继回到君子长者的忠厚仁爱之道上来,所以说这就是赏罚忠厚到了极点啊!
初把伊尹视作小臣,后来用作辅政宰相。
细细算来,一年春光已过了三分之二。绿荫浓浓,红花重重,依然是往(wang)年的情景。庭院中,杨柳依依,帘幕里吹拂着暖风。有个人正在忧心忡忡,满面憔悴。
有位举世无双的美人,隐居在空旷的山谷中。
我的心追逐南去的云远逝了,
(孟子)说:“没有关系,这是体现了仁爱之道,(原因在于您)看到了牛而没看到羊。有道德的人对于飞禽走兽:看见它活着,便不忍心看它死;听到它(哀鸣)的声音,便不忍心吃它的肉。因此君子不接近厨房。”
二圣逃离京城,两座京城变为废墟。
有包胥哭师秦庭七天七夜的坚心。
两朵芙蓉渐渐地红起,像美人半红的脸一样。恋恋不舍地特地为开一次。假说徐守没有这种感受,为什么这两朵芙蓉花不对别人开放?
看见了父亲就转过身来啼哭(分别很久显得陌生),身上污垢(gou)积粘,打着赤脚没穿袜子。
那株养在瓷盘中的水仙,仿佛就是 一位亭亭玉立的凌波仙子,用翠袖高擎着金盏玉盏(黄 蕊与白瓣),盛满了迷人的春色。这位“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的美丽仙子正在雪光月光的映照下飘行在四周开满鲜花的洞庭湖面,但见仙袂飘飘,环佩叮当作响。
君主的尊贵,就好像宫殿的厅堂,群臣就好像厅堂下的台阶,百姓就好像平地。所以,如果设置多层台阶,厅堂的侧边远离地面,那么,堂屋就显得很高大;如果没有台阶,厅堂的侧边靠近地面,堂屋就显得低矮。高大的厅堂难以攀登,低矮的厅堂就容易受到人的践踏。治理国家的情势也是这样。所以古代英明的君主设立了等级序列,朝内有公、卿、大夫、士四个等级,朝外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下面还有官师、小吏,一直到普通百姓,等级分明,而天子凌驾于顶端,所以,天子的尊贵是高不可攀的。俗话说:“欲投鼠而忌器。”这是个很好的比喻。老鼠靠近器物,人们怕砸坏器物都不敢扔东西打它,更何况那些接近皇(huang)帝的尊贵大臣呢!君主用廉耻礼义来约束正人君子,所以对大臣只能命令他自杀而不对他用戮刑。因此,刺额、割鼻子等伤残肢体的肉刑都不施加到大夫以上的官员身上,因为他们离君主不远。按照礼的规定:臣子不能察看为君主驾车的马匹年岁大小,用脚踢了为君主驾车的马所吃的草料,就要受到处罚;见到君主用的扶几和手杖就要起身;在路上遇到君主的辇车就要下车恭候;进入宫殿的正门就得小步快走;对于君主的宠臣,即使犯了罪,也不对他施加杀戮之刑,这是尊敬君主的缘故。这样做是为了及早防止臣下对君主有不敬行为,是为了尊重大臣,勉励他们保持节操。现在从诸侯王、列侯到三公等高级官员,都是天子理应郑重地以礼相待的人物,相当于古代天子所称的伯父、伯舅,而如今却使他们与平民百姓一样接受刺额、割鼻、剃须发、剁脚、笞打、辱骂、斩首示众等刑罚,这样不是正如厅堂没有台阶一样吗?遭受杀戮的人不是太接近皇帝了吗?不讲廉耻伦理,那些手握大权的大臣,不是会虽处于朝廷之上却有像刑徒罪隶那样无耻之心了吗?至于秦二世被杀的望夷官事变,秦二世亲近被判重罪的赵高,就是投鼠而不忌器的结果。
我坐在潭边,四面环绕合抱着竹林和树林,寂静寥落,空无一人。使人感到心情凄凉,寒气入骨,幽静深远,弥漫着忧伤的气息。 因为这里的环境太凄清,不可长久停留,于是记下了这里的情景就离开了。
梁丘据对晏子说:“我到死(恐怕)也赶不上先生您啊!”晏子说:“我听说,努力去做的人常常可以成功,不倦前行的人常常可以达到目的地。我并没有比别人特殊的才能,只是经常做个不停,做个不休息罢了您怎么会赶不上(我)呢?”
还记得先朝许多快乐的事情,孝宗皇帝曾经为两宫开禁。
难道社会上没有贫穷卑贱的人?怎么能忍心不去救济饥寒。
注释
⑿“如何”二句:据《艺文类聚》卷十一引《帝王世纪》:“有苗氏负固不服,禹请征之,舜曰:‘我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吾前教由未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而舞之,有苗请服。”干,盾牌。戚,大斧。
(11)指:同“旨”。迩(ěr耳):近。“见”同“现”。
(40)绝:超过。
(2)须臾(yú):一会儿。殊:不一样。
分香:指解罗带散发出香气。分,散。
(27)是非之真:真正的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