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南方不可以栖止。
(孟子)说:“可以。”
《蒿里》佚名 古诗是魂魄聚居之地,无论贤达之人还是愚昧之人都不免一死,魂归《蒿里》佚名 古诗。主管死亡的神对人命的催促是多么紧迫啊,人的性命不能久长,更容不得稍稍逗留。
早晨备好我车马,上(shang)路我情已驰远。新春时节鸟欢鸣,和风不尽送亲善。
东方不可以寄居停顿。
我第三次经过平山堂,前半生在弹指声中过去了。整十年没见老仙翁了,只有墙上他的墨迹,仍是那样气势雄浑,犹如龙飞蛇舞。
攀登五岳寻仙道不畏路远,
到了世(shi)风衰微的时候,为人子孙的,一味地只要褒扬他们死去的亲人而不顾事理。所以即使是恶人,都一定要立碑刻铭,用来向后人夸耀。撰写铭文的人既不能推辞不作,又因为死者子孙的一再请托,如果(guo)直书死者的恶行,就(jiu)人情上过不去,这样铭文就开始出现不实之辞。后代要想给死者作碑铭者,应当观察一下作者的为人。如果请托的人不得当,那么他写的铭文必定会不公正,不正确,就不能流行于世,传之后代。所以千百年来,尽管上自公卿大夫下至里巷小民死后都有碑铭,但流传于世的很少。这里没有别的原因,正是请托了不适当的人,撰写的铭文不公正、不正确的缘故。
一半作御马障泥一半作船帆。
为何继承前任遗绪,所用谋略却不相同?
叹我听更鼓要去官署应卯,骑马去兰台心中像转飞蓬。当年常听到人们谈论萼绿华,但总觉得她在那遥远的天涯。
函谷关忽报胡马杀来,皇上身边的人一个个得以提拔,如同秦宫向阳的桃李开得格外绚丽。
昨夜雨湿蹬上轻便木屐,春寒料峭穿起破旧棉袍。
公元548年十月(梁太清二年),大盗篡国,金陵沦陷。我于是逃(tao)入荒谷,这时公室私家均受其害,如同陷入泥途炭火。不想后来奉命由江陵出使西魏,却有去无归。可叹梁朝的中兴之道,竟消亡于承圣三年。我的心情遭遇,正如率部在都城亭内痛哭三日的罗宪,又如被囚于别馆三年的叔孙婼。按照天理,岁星循环事情当能好转,而梁的灭亡却物极不反了。傅燮临危只悲叹身世,无处求生;袁安居安常念及王室,自然落泪。以往桓君山的有志于事业,杜元凯的生平意趣,都有著作自叙流传至今。以潘岳的文彩而始述家风,陆机的辞赋而先陈世德。我庾信刚到头发斑白之岁,即遭遇国家丧乱,流亡远方异域,直到如今暮年。想起《燕歌》所咏的远别,悲伤难忍;与故国遗老相会,哭都嫌晚。想当初自己原想象南山玄豹畏雨那样藏而远害,却忽然被任命出使西魏,如同申包胥到了秦庭。以后又想象伯夷、叔齐那样逃至海滨躲避做官,结果却不得不失节仕周,终于食了周粟。如同孔嵩道宿下亭的旅途漂泊,梁鸿寄寓高桥的羁旅孤独。美妙的楚歌不是取乐的良方,清薄的鲁酒也失去了忘忧的作用。我只能追述往事,作成此赋,暂且用来记录肺腑之言。其中不乏有关自身的危苦之辞,但以悲哀国事为主。 我年已高而归途遥远,这是什么人间世道啊!冯异将军一去,大树即见飘零。荆轲壮士不回,寒风倍感萧瑟。我怀着蔺相如持璧睨柱之志,却不料为不守信义之徒所欺;又想象毛遂横阶逼迫楚国签约合纵那样,却手捧珠盘而未能促其定盟。我只能象君子钟仪那样,做一个戴着南冠的楚囚;象行人季孙那样,留住在西河(he)的别馆了。其悲痛惨烈,不藏于申包胥求秦出兵时的叩头于地,头破脑碎;也不减于蔡威公国亡时的痛哭泪尽,继之以血。那故国钓台的移柳,自非困居玉门关的人可以望见;那华亭的鹤唳,难道是魂断河桥的人再能听到的吗! 孙策在天下分裂为三之时,军队不过五百人;项籍率领江东子弟起兵,人只有八千。于是就剖分山河,割据天下。哪里有号称百万的义师,竟一朝卷甲溃败,让作乱者肆意戮杀,如割草摧木一般?长江淮河失去了水岸的阻挡,军营壁垒缺少了藩篱的坚固,使得那些得逞一时的作乱者得以暗中勾结,那些持锄耰和棘矜的人得到乘虚而入的机会。莫不是江南一带的帝王之气,已经在三百年间终止了吗!于此可知并吞天下,最终不免于秦王子婴在轵道旁投降的灾难;统一车轨和文字,最终也救不了晋怀、愍二帝被害于平阳的祸患。呜呼!山岳崩塌,既已经历国家危亡的厄运;春秋更替,必然会有背井离乡的悲哀。天意人事,真可以令人凄怆伤心的啊!何况又舟船无路,银河不是乘筏驾船所能上达;风狂道阻,海中的蓬莱仙山也无可以到达的希望。因踬者欲表达自己的肺腑之言,操劳者须歌咏自己所经历的事。我写此赋,为陆机听了拍掌而矣,也心甘情愿;张衡见了将轻视它,本是理所当然的。
幻觉中仿佛乐工进入了神山,把技艺向女仙传授;老鱼兴奋得在波中跳跃,瘦蛟也翩翩起舞乐悠悠。
一张宝弓号落雁,又配百支金花箭。
后羿射下了九个太阳,天上人间免却灾难清明安宁。
注释
①值,正逢。水如海势,江水如同海水的气势。值奇景,无佳句,故曰聊短述。聊,姑且之意。
⑸霁色:雨后初晴的景色。冷光:秋水反射出的波光。相射:互相辉映。
30.以乐其志:为自己抱定的志向感到快乐。以,用来。
⑤飘:一作“漂”。
⑷“债多”句:这句说,为偿还高筑的债台,只好把佩剑卖了。“债多平剑与”,《嘉靖宁夏新志》等宁夏地方志作“债多凭剑与”, 此从《全唐诗》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