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年底临近傍晚(年将老),日夜白白地彷徨。
汝阳王李琎饮酒三斗以后才去(qu)觐见天子。路上碰到装载酒曲的车,酒味引得口水直流,为自己没能封在水味如酒的酒泉郡而遗憾。
大禹尽力成其圣功,降临省视天下四方。
听说她相思恹恹,害怕玉梳将鬓发拢得稀散,面容消瘦而不照金镜,渐渐地懒于赶时髦梳妆打扮。眼前正是梅雨季节,潮风湿雨,青苔滋生,满架迎风摇动的蔷薇已由盛开时的艳红夺目,变得零落凋残。有谁会相信百无聊赖的我,像才尽的江淹,无心写诗赋词,又像是伤情的荀倩,哀伤不已,这一切都是由于对你热切的思念!举目望长空,只见银河茫茫,还有几颗稀疏的星星,点点闪闪。
苏秦将去游说楚王,路过洛阳,父母听到消息,收拾房屋,打扫街道,设置音乐,准备酒席,到三十里外郊野去迎接。妻子不敢正面看他,侧着耳朵听他说话。嫂子像蛇一样在地上匍匐,再三再四地跪拜谢罪。苏秦问:“嫂子为什么过去那么趾高气扬,而现在又如此卑躬屈膝呢?”嫂子回答说:“因为你地位尊贵而且很有钱呀。”苏秦叹道:“唉!贫穷的时候父母不把我当儿子,富贵的时候连亲戚也畏惧,人活在世上,权势地位和荣华富贵,难道是可以忽视的吗?”
没想到夫婿是个轻薄儿,又娶了美颜如玉的新妇。
蝉声高唱,树林却显得格外宁静;鸟鸣声声,深山里倒比往常更清幽。
吴王阖庐与楚争国,我们久已被他战胜!
那棵杜梨真孤独,长在路左偏僻处。那君子啊有风度,可愿屈就来访吾?爱贤盼友欲倾诉,何不请来喝一壶?
寄言栖隐山林的高士,此行结束来隐与君同。
蟾蜍食月残缺不全,皎洁月儿因此晦暗。后羿射落九个太阳,天上人间清明平安。
那个非法把持朝政的武氏,不是一个温和善良之辈,而且出身卑下。当初是太宗皇帝的姬妾,曾因更衣的机会而得以奉侍左右。到后来,不顾伦常与太子(唐高宗李治)关系暧昧。隐瞒先帝曾对她的宠幸,谋求取得在宫中专宠的地位。选入宫里的妃嫔美女都遭到她的嫉妒,一个都不放过;她偏偏善于卖弄风情,象狐狸精那样迷住了皇上。终于穿着华丽的礼服,登上皇后的宝座,把君王推到乱伦的丑恶境地。加上一幅毒蛇般的心肠,凶残成性,亲近奸佞,残害忠良,杀戮兄姊,谋杀君王,毒死母亲。这种人为天神凡人所痛恨(hen),为天地所不容。她还包藏祸心,图谋夺取帝位。皇上的爱子,被幽禁在冷宫里;而她的亲属党羽,却委派以重要的职位。呜呼!霍光这样忠贞的重臣,再也不见出现了;刘章那样强悍的宗室也已消亡了。“燕啄皇孙”歌谣的出现,人们都知道汉朝的皇统将要穷尽了;孽龙的口水流淌在帝王的宫庭里,标志着夏后氏王朝快要衰亡了。 我李敬业是大唐的老臣下,是英国公的嫡长孙,奉行的是先帝留下的训示,承受着本朝的优厚恩典。宋微(wei)子为故国的覆灭而悲哀,确实是有他的原因的;桓谭为失去爵禄而流泪,难道是毫无道理的吗!因此我愤然而起来干一番事业,目的是为了安定大唐的江山。依随着天下的失望情绪,顺应着举国推仰的心愿,于是高举正义之旗,发誓要消除害人的妖物。南至偏远的百越,北到中原的三河,铁骑成群,战车相连。海陵的粟米多得发酵变红,仓库里的储存真是无穷无尽;大江之滨旌旗飘扬,光复大唐的伟大功业还会是遥远的吗!战马在北风中嘶鸣,宝剑之气直冲向天上的星斗。战士的怒吼使得山岳崩塌,云天变色。拿这来对付敌人,有什么敌人不能打垮;拿这来攻击城池,有什么城市不能占领! 诸位或者世代蒙受国家的封爵,或者是皇室的姻亲,或者是负有重任的将军,或者是接受先帝遗命的大臣。先帝的话音好象还在耳边,你们的忠诚怎能忘却?先帝坟上的土尚未干透,我们的幼主却不知该依托谁!如果能转变当前的祸难成为福祉,好好地送走死去的旧主和服侍当今的皇上,共同建立匡救皇室的功勋,不至于废(fei)弃先皇的遗命,那么各种封爵赏赐,一定如同泰山黄河那般牢固长久。如果留恋暂时的既得利益(yi),在关键时刻犹疑不决,看不清事先的征兆,就一定会招致严厉的惩罚。 请看明白今天的世界,到底是哪家的天下。这道檄文颁布到各州各郡,让大家都知晓。
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
注释
强嬴:秦国。
[12]物无遁形:谓在亭上看灵隐景物,一览无遗。“物”,指景物。“遁形”,隐藏形态,指山水草木被遮蔽而看不见。
⑽河汉:银河。
(14)瞍(sǒu)赋:无眸子的盲人吟咏(公卿烈士所献的诗)。瞍,没有眸子的盲人。赋,朗诵。
⑸云物:景物。乡国:家乡。
(25)奸绝:断绝。我好:同我友好。
〔13〕高第: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给事中: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常在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应对等事。因执事在殿中,故名。魏或加官,或为正官。晋以后为正官。隋开皇六年(586),于吏部置给事郎。唐属门下省。元以后废门下省,而留给事中。明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之违失、章奏封还一权。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明史·职官三》言其职责为:“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