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出生既已惊动上(shang)天,为何后嗣繁荣昌盛?
木直中(zhòng)绳
上大夫壶遂说:“从前,孔子为什么要写《春秋》呢?”太史公说:“我曾听董生说过:‘周朝的政治衰落破败之(zhi)时,孔子出任鲁国的司寇,诸侯害他,大夫们排挤他。孔子知道他的建议不会被接受了,他的政治主张再也行不通了,于是评判二百四十二年历史中的是是非非,以此作为天下人行动的准则,贬抑(yi)天子,斥退诸侯,声讨大夫,以阐明王道。’孔子说:‘我想把我的思(si)想用空话记载下来,但不如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来表现更加深刻、明显。’《春秋》,从上而言,阐明了夏禹、商汤、周文王的政治原则;从下而言,辨明了为人处事的纲纪,分清了疑惑难明的事物,判明了是非的界限,使犹豫不决的人拿定了主意,褒善贬恶,崇敬贤能,排抑不肖,保存已经灭亡了的国家,延续已经断绝了的世系,补救政治上的弊端,兴起已经荒废的事业,这些都是王道的重要内容。《易经》显示了天地、阴阳、四时、五行的相互关系,所以长于变化;《仪礼》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故长于行动;《尚书》记载了上古先王的事迹,所以长于从政;《诗经》记载了山川、溪谷、禽兽、草(cao)木、雌雄、男女,所以长于教化;《乐记》是音乐所以成立的根据,所以长于调和性情;《春秋》明辨是非,所以长于治理百姓。因(yin)此,《仪礼》是用来节制人的行为的,《乐记》是用来激发和穆的感情的,《尚书》是用来指导政事的,《诗经》是用来表达内心的情意的,《易经》是用来说明变化的,《春秋》是用来阐明正义的。把一个混乱的社会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没有比《春秋》更有用了。《春秋》全书有数万字,其中的要点也有数千。万物万事的分离与聚合,都记在《春秋》里了。《春秋》中,臣杀君的有三十六起,亡国的有五十二个,诸侯四处奔走仍然不能保住国家政权的不计其数。观察他们所以会这样的原因,都在于失去了根本啊!所以《周易》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因此说,‘臣杀君,子杀父,不是一朝一夕才这样的,而是长时期逐渐形成的’。所以,一国之君不可以不知道《春秋》,否则,当面有人进谗他看不见,背后有窃国之贼他也不知道。身为国家大臣的不可以不知道《春秋》,否则,处理一般的事情不知怎样做才合适,遇到出乎意料的事变不知用变通的权宜之计去对付。作为一国之君和一家之长却不懂得《春秋》中的道理,一定会蒙受罪魁祸首的恶名。作为大臣和儿子的不懂得《春秋》中的道理,一定会因为阴谋篡位和杀害君父而被诛杀,得一个死罪的名声。其实,他们都以为自己在干好事,做了而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受了毫无根据的批评而不敢反驳。因为不通礼义的宗旨,以至于做国君的不像国君,做大臣的不像大臣,做父亲的不像父亲,做儿子的不像儿子。做国君的不像国君,大臣们就会犯上作乱;做大臣的不像大臣,就会遭到杀身之祸;做父亲的不像父亲,就是没有伦理道德;做儿子的不像儿子,就是不孝敬父母。这四种行为,是天下最大的过错。把这四种最大的过错加在这些人身上,他们也只能接受而不敢推托。所以《春秋》这部书,是关于礼义的主要经典著作。礼的作用是防患于未然,法的作用是除恶于已然;法的除恶作用容易见到,而礼的防患作用难以被人们理解。”
像一帘红雨飘下,那是凋谢了的桃花,十里长的柳荫,树影儿歪斜。一时间来洛阳赏花饮酒的人纷纷都告别了。春天归去了,闲坏了旧日里忙于采花的蜂蝶。
我忽然回头啊纵目远望,我将游观四面遥远地方。
一杯浊酒,在每个黄昏时独自慢饮,一架素琴,在每个黎明的时候独自弹奏,眼前所见,惟有那秋之萧瑟,云罗万里,阴晦无光……
我独自一人在南楼读道书,幽静清闲仿佛在神仙的居所。
不知道五柳先生是什么地方的人,也不清楚他的姓字。因为住宅旁边有五棵柳树,就把这个作为号了。他安安静静,很少说话,也不羡慕荣华利禄。他喜欢读书,不在一字一句的解释上过分深究;每当对书中的内容有所领会的时候,就会高兴得连饭也忘了吃。他生性喜爱喝酒,家里穷经常没有酒喝。亲戚朋友知道他这种境况,有时摆了酒席叫他去喝。他去喝酒就喝个尽兴,希望一定喝醉;喝醉了就回家,竟然说走就走。简陋的居室里空空荡荡,遮挡不住严寒和烈日,粗布短衣上打满了补丁,盛饭的篮子和饮水的水瓢里经常是空的,可是他还是安然自得。常常写文章来自娱自乐,也稍微透露出他的志趣。他从不把得失放在心上,从此过完自己的一生。 赞语说:黔娄的妻子曾经说过:“不为贫贱而忧愁(chou),不热衷于发财做官。这话大概说的是五柳先生这一类的人吧?一边喝酒一边作诗,因为自己抱定的志向而感到无比的快乐。不知道他是无怀氏时代的人呢?还是葛天氏时代的人呢?
洞房里昨夜花烛彻夜通明,等待拂晓拜公婆讨个好评。
深山寂寂只闻猿声哀愁,走着走着就见云收雾散。
长江西岸的白石岗,长满了萋萋芳草,惹来一片离愁。我对你的思念不用山鸟来表达,就像桃李不会言语,下面却自己出现了小路。
“春禽喈喈旦暮鸣,最伤君子忧思情。”以春禽起兴极佳。春禽的和鸣确实最易引动游子的羁愁,这就是后来杜甫所说的“恨别鸟惊心”。鸟儿一般都是群飞群居,春天的鸟又显得特别活跃,鸣声特别欢快,自然引起孤独者种种联想。这里又是“旦暮鸣”,从早到晚鸣声不断,这于游子心理的刺激就更大了。下面他就自述他的愁情了。 “我初辞家从军侨,荣志溢气干云霄。”“军侨”即“侨军”,南北朝时由侨居南方的北方人编成的军队。“荣”、“溢”皆兴盛之状。这两句说他初从军时抱负很大,情绪很高。“流浪渐冉经三龄,忽有白发素髭生。”“渐冉”,逐渐。看来他从军很不得意,所以有“流浪”之感,他感到年华虚度,看到白发白须生出,十分惊心。“忽”字传出了他的惊惧。“今暮临水拔已尽,明日对镜忽已盈。”这里写他拔白发白须,晚上拔尽,第二天又长满了,这是夸张,类似后来李白的“朝如青丝暮成雪”,写他忧愁之深。“但恐羁死为鬼客,客思寄灭生空精。”“寄灭”,归于消灭。“空精”,化为乌有的意思。这两句意思是,只是担心长期居留在外,变为他乡之鬼。“每怀旧乡野,念我旧人多悲声。”因此他常常怀念故乡,一想起家乡亲人就失声痛哭。上面是此诗的第一部分,自述从军无成、思念家乡亲人的心情。 “忽见过客问向我,‘宁知我家在南城?’”“南城”,指南武县,在东海郡。“问向我”,打听“我”,寻找“我”。所以“我”便反问他:“你怎么知道我是南城地方的人?”这就引出了下面一番话来。“答云:‘我曾居君乡,知君游宦在此城。”果然是从家乡来的人。“我行离邑已万里,方今羁役去远征。”“邑”,乡邑。这人看来也是投军服役,途中寻访早已来此的乡人,是有话要说。“来时闻君妇,闺中孀居独宿有贞名。”“孀居”即独居。这是说妻子在家中对他仍然情爱如昔。这里有一个“闻”字,说明这情况是这位乡人听说的,下句的“亦云”、“又闻”也是这样的意思。说她“朝悲”、“暮思”,又说她“形容憔悴非昔悦,蓬鬓衰颜不复妆。”极写妇人对丈夫的思念、对丈夫的忠贞,正如组诗第十二首《拟行路难·今年阳初花满林》所写:“朝悲惨惨遂成滴,暮思绕绕最伤心。膏沐芳余久不御,蓬首乱鬓不设簪。”鬓发乱也不想梳理,因丈夫不在身边,打扮又有什么意思呢。“见此令人有余悲,当愿君怀不暂忘!”“见此”的“见”,依上当亦听说的意思。乡人这一番话一方面可以起慰解愁情的作用,因为这个游子急于想知道家人的消息,乡人的“忽见”,可谓空谷足音了。另一方面又会撩乱他的乡愁,妻子在家中那般痛苦,时刻望他归去,会使他更加思念了。还有一层情况,这个乡人叙说的情事都是得之听闻,并非亲见,这对于久别相思的人来说又有些不满足,更会有进一步的心理要求了。这一部分差不多都是写乡人的告语,通过乡人的告语表现他的思归之情,这是“从对面写来”的方法,正与第一部分自述相映衬。 《拟行路难》多数篇章写得豪快淋漓,而这首辞气甚是纡徐和婉,通篇行以叙事之笔,问答之语,絮絮道来,看似平浅的话语,情味颇多。用问话方式写思乡之情,鲍照还有《代门有车马客行》,王夫之评之曰:“鲍有极琢极丽之作。……惟此种不琢不丽之篇,特以声情相辉映,而率不入鄙,朴自有韵,则天才固为卓尔,非一往人所望见也。”(《古诗评选》)王夫之对《代门有车马客行》的赞评亦可移之于这首《拟行路难》。
可爱的九匹马神姿争俊竞雄,昂首阔视显得高雅深沉稳重。
河边春草青青,连绵不绝伸向远方,令我思念远行在外的丈夫。远在外乡的丈夫不能终日思念,但在梦里很快就能见到他。
吴云寒冻,鸿燕号苦。
人生能有多长时间,想想那良辰美景,好像刚刚做了一场梦一样。命运的好坏是由前生而定的,何必要自己苦苦操劳呢。邀请宾客朋友玩赏,喝酒唱歌,暂且喝个酩酊大醉,任凭它日月轮转,来往像穿梭。
注释
⑹咫(zhǐ)尺:周制八寸为咫,十寸为尺。形容距离近。
(28)金鼓:古时作战,击鼓进兵,鸣金收兵。金:金属响器。声气:振作士气。
① 凉夜何其:意指夜深尚未天明。凉也作“良”。
①安穷:每天循环往复没有穷尽的时候。
⑥重露:指寒凉的秋露。
(32)被:通“披”。披发,指头发散乱,不梳不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