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蟾蜍把圆月啃食得残缺不全,皎洁的月儿因此晦暗不明。
落日的影晕映入了深林,又照在青苔上景色宜人。
刘邦采用了陈平的计策,离间疏远楚国君臣。项羽怀疑范增和汉国私下勾结,渐渐剥夺他的权力。范增大怒,说:“天下大事已经大致确定了,君王自己处理吧。希望能让我告老还(huan)乡。”回乡时,还没到彭城,就因背上痈疽发作而死。苏子说,范增离去是好事,若不离去,项羽一定会(hui)杀他。只遗憾他没有早早离开而已。既如此,那么范增应当在什么时候离开呢(ne)?当初范增劝项羽杀沛公,项羽不听;终因此而失去天下;应当在此时离去吗?回答说,不。范增想要杀死沛公,是做臣子的职责。项羽不杀刘邦,还显得有君王的度量。范增怎能在此时离去呢?《易经》说:“知道选择恰当时机,那不是很神明吗?”《诗经》说:“观察那气象,若要下雪,水气必定先聚集成霰。”范增离去,应当在项羽杀卿子冠军的时候。
铜炉中香烟上升,酒气沉沉,庭中的树影已转向偏东,画堂里冷清寂静。芳草碧绿而茂盛,也不知那位离人现在何处,唯有飘落的杨花,如点点白雪,落满小径。我一人独卧玉枕上沉沉睡眠,懒洋洋春睡。帘外已飘落残红,春天将尽,我感觉毫无心绪,像喝多了酒一样一身病态。头发零乱,我也不想去梳整。江南旧事,不愿意再重新回想,遍天下去寻访消息,能寄书信的鸿雁不捎来消息。月光洒满西楼,我一直依栏远望,可是他的归期依旧没有一定。怕只如同银瓶沉入金井,再也没有希望重逢。等得太久,我守着昏暗的残烛,听不到他归来的声音。徒自让我久久伫立,直到梧桐消失了阴影。如今又到了夜间,而我依然孤单对着鸾镜。
晋侯又向虞(yu)国借路去攻打虢(guo)国。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外围,虢国灭亡了,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话说‘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没了,牙齿就会寒冷’,就如同虞、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 虞公说:“晋国,与我国同宗,难道会加害我们吗?”宫之奇回答说:“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泰伯不听从父命,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劳,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zhu)持盟会之官的手中。现在虢国都要灭掉,对虞国还爱什么呢?再说晋献公爱虞,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桓、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还不是因为(wei)近亲对自己有威胁,才这样做的吗?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还要加害于他们,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 虞公说:“我的祭品丰盛清洁,神必然保佑我。”宫之奇回答说:“我听说,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里说:‘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又说:‘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说:‘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灵也就不享用了。神灵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晋国消灭虞国,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他说:“虞国的灭亡,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晋灭掉虢国,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乘机突然发动进攻,灭掉了虞国,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记载(zai)说“晋国人捉住了虞公。”这是归罪于虞公,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
远送你从这里就要分别了,青山空自惆怅,倍增离情。什么时候能够再举杯共饮,昨天夜里我们还在月色中同行。各郡的百姓都讴歌你,不忍心你离去,你在三朝为官,多么光荣。送走你我独自回到江村,寂寞地度过剩下的岁月。
(孟子)说:“您最想要的东西是什么,(我)可以听听吗?”
昨日州衙前忽然擂动大鼓,新皇继位要举用夔和皋陶。
九重天的关门都守着虎豹,咬伤下界的人尝鲜。
等到秋天九月重阳节来临的时候,菊花盛开以后别的花就凋零了。
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上山,在那白云深处,居然还有人家。
林壑久已荒芜,石道上都长满蔷薇。
大自然把神奇秀丽的景色都汇聚于泰山,山南和山北的天色被分割为一明一暗两部分。
最难忘的是,一阵悠扬的笛声隐隐约约地从芦花荡里传长时, 惊动了栖息在那里的白鹭, 它们倏地成群飞起,排列成行。西湖的景色使我艳羡神往, 因此一旦离开它,闲暇时, 又撩起我垂钓的情趣,开始整修钓鱼工具,此刻仿佛又置身于清凉爽阔的西湖秋色之中了。
我开着玩笑,同老妻谈起《东坡志林》所记宋真宗召对杨朴和苏东坡赴诏狱的故事,说你不妨吟诵一下“这回断送老头皮”那首诗来为我送行。
注释
〔13〕高第: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给事中: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常在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应对等事。因执事在殿中,故名。魏或加官,或为正官。晋以后为正官。隋开皇六年(586),于吏部置给事郎。唐属门下省。元以后废门下省,而留给事中。明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之违失、章奏封还一权。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明史·职官三》言其职责为:“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
[22]难致:难以得到。
(13)轩(xuān):有廊的房屋。直:当,对着。洞庭:山名,在今苏州西南太湖中。
⑴石门:山名,在今山东曲阜县东北。山不甚高大,石峡对峙如门,故名。杜二甫:即诗人杜甫,因排行第二,故称他为杜二甫。
(2)浑不似:全不像。
⑸朔方:唐代方镇名,治所在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此处泛指西北一带。
⑼归:一作“悲”。妻子:妻子与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