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长庆三年八月十三日记。
时阴时晴的(de)秋日又近黄昏,庭院突然变得清冷。伫立在庭中静听秋声,茫茫云深不见鸿雁(yan)踪影。
乱云低低的在黄昏的地方,急下的雪花在风中飘舞回旋。
在江边的白发隐士,早已看惯了岁月的变化。
苏秦起先主张连横,劝秦惠王说:“大(da)王您的国家,西面有巴、蜀、汉中的富饶,北面有胡貉和代马的物产,南面有巫山、黔中的屏障,东面有肴山、函(han)谷关的坚固。耕田肥美,百姓富足,战车有万辆,武士有百万,在千里沃野上有多种出产,地势形胜而便利,这就是所谓的天府,天下显赫的大国啊。凭着大王的贤明,士民的众(zhong)多,车骑的充足,兵法的教习,可以兼并诸侯,独吞天下,称帝而加以治理。希望大王能对此稍许留意一下,我请求来实现这件事。”
我家曾三为相门,失势后离开了西秦。
屈原痛心怀王惑于小(xiao)人之言,不能明辨是非,小人混淆黑白,使怀王看不明白,邪恶的小人妨碍国家,端方正直的君子则不为朝廷所容,所以忧愁苦闷,写下了《离骚》。“离骚”,就是遭到忧愁的意思。天是人类的原始,父母是人的根本。人处于困境(jing)就会追念本源,所以到了极其劳苦疲倦的时候,没有不叫天的;遇到病痛或忧伤的时候,没有不叫父母的。屈原行为正直,竭尽自己的忠诚和智慧来辅助君主,谗邪的小人来离间他,可以说到了困境了。诚信却被怀疑,忠实却被诽谤,能够没有怨恨吗?屈原之所以写《离骚》,其原因大概是从怨愤引起的。《国风》虽然多写男女爱情,但不过分而失当。《小雅》虽然多讥讽指责,但并不宣扬作乱。像《离骚》,可以说是兼有二者的特点了。它对远古上溯到帝喾,近世称述齐桓公,中古称述商汤和周武王,用来讽刺当时的政事。阐明道德的广阔崇高,国家治乱兴亡的道理,无不完全表现出来。他的文笔简约,词意精微,他的志趣高洁,行为廉正。就其文字描写来看,不过寻常事物,但它的旨趣是极大的(因为关系到国家的治乱),举的是近事,而表达的意思却十分深远。由于志趣高洁,所以文章中称述的事物也是透散着芬芳的,由于行为廉正,所以到死也不为奸邪势力所容。他独自远离污泥浊水之中,像蝉脱壳一样摆脱浊秽,浮游在尘世之外,不受浊世的玷辱,保持皎洁的品质,出污泥而不染。可以推断,屈原的志向,即使和日月争辉,也是可以的。
大雁的声音渐响渐远人声也随着消失,是哪家的纺织机织出了像新下的雪一样的绸缎。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识出了拐杖,说:“这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
鸿雁不停地飞翔,而不能飞出无边的月光;月照江面,鱼龙在水中跳跃,激起阵阵波纹。
听到远远的深巷中传来一阵狗叫声,就有妇女惊醒后打呵欠和伸懒腰的声音,她的丈夫在说梦话。过了一会儿孩子醒了,大声哭着。丈夫也醒了。妇人抚慰孩子喂奶,孩子含着乳头哭,妇女又轻声哼唱着哄他入睡。又有一个大儿子醒了,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在这时候,妇女用手拍孩子的声音,口里哼着哄孩子的声音,孩子边含乳头边哭的声音,大孩子刚醒过来的声音,丈夫责骂大孩子的声音,同时响起,各种声音都模仿得像极了。满座的宾客没有一个不伸长脖子,偏着头仔细听,微笑,默默赞叹,认为奇妙极了。
注释
眼大:眼眶子高了,瞧不起人。
39. 彘:zhì,猪。
⑷“春无”三句:叹复国不易。
乐成:姓史。
(79)胡越兵:指编在汉朝军队中的胡骑、越骑。